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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123-4567發布違背社會良好風博魚體育尚的廣告 某文化傳播公司被罰款22萬元
博魚體育新民晚報訊 (記者 江躍中 實習生 姚欣言)在大商場公然發布違背社會良好風尚的廣告,受到靜安區市場監管局的查處。日前,靜安區市場監管局依法責令某文化傳播(上海)有限公司停止發布違法廣告,并對其作出罰款22萬元的行政處罰。
2023年初博魚體育,靜安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接市民舉報,反映靜安某大商場八樓北區多處動漫出現不雅廣告宣傳圖片,立即派執法人員前往上海某貿易有限公司靜安第二分公司在該大商場八樓經營場所處置,查看被舉報的廣告,涉案廣告為人形立牌廣告博魚體育,廣告主體部分為“少女前線”游戲中的女性角色“索米”全身圖片,并附有“索米 SUOMI KP-31耳朵山的血妖精”等文字內容博魚體育。廣告中的女性角色“索米”的臀部為局部放大,突出于整個人形立牌廣告的右上角,并且通過大拇指與食指對安全褲下擺褶皺位置進行觸碰,在局部放大圖的周圍附有“安全褲為較軟材質制作博魚體育,增加手辦可玩性博魚體育,不可脫哦”的文字內容?!八髅住笔且豢蠲麨椤吧倥熬€”游戲中的女性角色,當事人某文化傳播(上海)有限公司為了擴大手辦產品“索米”上市之后的銷售量和影響力,設計了關于手辦產品“索米”的預售廣告,又委托上海某貿易有限公司靜安第二分公司,將涉案廣告放置在其經營場所內的收銀機旁,對該手辦產品開展預熱宣傳,直至被執法人員要求撤下涉案廣告。根據上海某貿易有限公司靜安第二分公司通過下單數據測算的店內人流量,涉案廣告放置于其經營場所期間,即2022年12月26日至2023年1月10日,店鋪內的人流量約1800人次。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九條第(七)項的規定,構成發布違背社會良好風尚的廣告的違法行為。靜安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七條第(一)項的規定,依法對某文化傳播(上海)有限公司作出行政處罰。
本案中,執法人員根據消費者的舉報,對當事人的違法行為進行抽絲剝繭,從廣告內容的來源、設計到制作、發布開展了全鏈條的徹查,理清脈絡。為進一步認定當事人發布違背社會良好風尚的廣告的違法事實,執法人員分別對青少年、家長以及女性等不同群體開展工作訪談,并組織300人的調查問卷,參與問卷的人員囊括了不同年齡層次、地區、性別的群體,做到程序合法,辦案嚴謹。靜安區市場監管局表示,將進一步緊盯民生訴求,加強重點領域廣告監管,守護青少年健康向上的成長空間,呵護“一老一少”,積極回應社會關注和消費者關切的熱點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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